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共同富裕示范区,正式落地浙江,不仅极大激发浙江人民拼搏奋进的干劲,也让全国人民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从改天换地实现兴国大业,到翻天覆地推进富国大业,再到惊天动地奋进强国大业,我们党一直把共同富裕作为价值理念来追求,而且把共同富裕作为实践要求来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如果说历史性成就给予人们迈向共同富裕以底气,那么,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则给予人们朝着共同富裕进发的信心。党的十九大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一系列顶层设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全体人民迈向共同富裕,是一场艰巨而长期的接力赛,既需要“每一棒”奋力跑,也需要领棒者示范跑。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示范。浙江省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改革创新意识较浓,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浙江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创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经验,创新发展了“枫桥经验”……这都表明,浙江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
更为关键的是,浙江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是浙江需要探索突破的现实课题;如何处理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如何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如何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浙江发展待解的难题。唯有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出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浙江才能在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的进程中,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贡献。
在“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启的历史性时刻,中央专门出台文件支持浙江建设示范区,对浙江而言,是重大光荣使命,也是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一方面,越是这样的时刻,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吊高胃口、不搞“过头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示范区建设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另一方面,浙江应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不断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成就印证过往,号角催征未来。期待浙江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思想内涵,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示范引领全国各地乘势而上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