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召开,议题之一是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会议提出,通过三次分配等方式,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这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
追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从“大家都有份”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从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浙江先行先试,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推动共同富裕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执着追求。当下,无论从主观愿望,还是客观条件,我们都已具备了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
观察共同富裕“路线图”,关键在6个字,“调高、扩中、增低”,即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近几年,老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万美元大关,正在向高收入国家迈进。不过,“月薪4万元是种什么体验”、一些“流量”明星的收入畸高等话题,常常引发舆论热议。
人们的讨论与诉求说明,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亟待调整的环节。此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如果说初次分配是以市场为主导,更注重效率;再分配以政府为主导,旨在促进整体公平正义;那么三次分配则体现社会成员更高的精神追求,指的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捐赠、资助等公益方式济困扶弱。它如一只“温柔之手”,不仅是对前两次分配的有益补充,是调节过高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
在此过程中,我们鼓励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将自身的长远发展融入共同富裕的大场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不少大企业借助改革开放大潮获得发展红利,写下了属于自己的创富故事。越是大企业,越应“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近日,腾讯宣布投入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积极响应国家的战略。
当然,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不是吃“大锅饭”“养懒汉”,更不是“唯收入论”“劫富济贫”。对此,我们需要准确、全面认识,切忌以偏概全、曲解误读。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就需要全社会形成促进共同富裕的合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